企业改制法律服务工作流程 一、企业改制前期阶段工作 (1)接受改制企业委托,订立企业改制法律服务协议。 (2)提出企业改制律师工作方案文本。 (3)参加改制企业管理层的专门会议,详细了解改制企业资产、财务、人员、组织机构、主营与兼营业务、发展沿革和经营状况等方面的基本情况。 (4)与改制企业的专门工作机构(改制领导小组或办公室)建立全面的工作协调关系,商定改制事项分工和工作程序。 (5)收集或提取改制企业有关机构、人事、资产、财务、经营和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文件、帐表等书面资料。 (6)对改制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进行广泛的意见征询和问卷调查,了解企业内部对改制的态度和意向。 (7)提出改制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和初步工作思路。 二、企业改制方案设计阶段的工作。 (1)对改制企业的资产、债权债务、主营业务和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的清理和评估。 (2)协助改制企业从资产重组、债务重组、股权重组、业务重组、管理体制重组和人员重组等六个方面,制订企业改制的具体方案或切入路径。 (3)对改制方案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的满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,对重大法律障碍提出解决方案。 (4)向改制企业的专门会议报告改制方案,进行意见征询和修改。 (5)向改制企业职代会通报改制方案,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交专题报告讨论通过。 (6)向改制企业的债权人征询意见或协商债务重组的解决方案。 (7)会同改制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出资人报告改制方案,办理相关报批手续。 三、企业改制方案实施阶段的工作。 (1)提出改制方案实施的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。 (2)制订各类企业改制法律文书和文件。 (3)协调处理改制企业与社会外部的各类法律关系。 (4)协助改制企业进行资产、业务、人员和债权债务等重组事项的交接划转工作。 (5)对改制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、协议和交接手续进行审查监督,或提供律师见证。 (6)进行新设和分设经营机构的组建或筹备工作,办理有关注册或变更登记手续。 (7)汇集整理企业改制的全部法律服务文件、文书资料,并向改制企业的出资人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移交。 | |
| 时间:2003-5-5 |